危老條例公布迄今正好剛屆滿4年,內政部指出,自今(12)日開始,時程容積獎勵調降為6%,但基地規模達600平方公尺者,申請規模獎勵與時程獎勵合計仍可達最高上限10%,以鼓勵有重建需求的民眾,擴大整合基地規模加速重建。
央行選擇性信用管制上路後,限縮建商土建融貸款成數,不少中小型建商轉往舊市區整合危老建築物基地,根據營建署統計,台中市今年第一季受理危老重建激增至30件,不只超越雙北地區,且為今年危老最熱的直轄市。專家則指出,對於中小型建商來說,危老重建開發效益大,除了可節省20%的開發成本,同時也能解決因限貸令導致的自有資金不足問題。
為促進被已建築完成基地包圍的小型危老建築基地重建,內政部今(22)日部務會報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建築容積獎勵辦法」修正草案,增訂重建計畫範圍內,建築基地未達200平方公尺,且鄰接屋齡均未達30年的合法建築物基地者,給予基準容積2%的容積獎勵,以提供誘因,加速危老建築物重建,改善民眾居住安全。
危老議題持續發燒,儘管「時程獎勵」對建商申請意願頗具誘因,最高10%獎勵截止前更湧進比去年一整年還多的申請案件,但看在台中業者與官員眼裡,即便危老替都更開了條「快速通關」管道,對於台中市近40萬的危老建築仍是緩不濟急,除非政策釋出更多更大的誘因與配套,台中都市更新才有活路。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於2017年5月10日公布施行,依條例規定3年內10%時程容積獎勵11日屆滿。台中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統計,近兩週內申請危老重建案件數量即高達81件,比去年一整年的申請案件數量多出6件,顯見時程獎勵對一般民眾申請危老重建具有相當大誘因,也凸顯民眾日益重視居住環境的安全與品質。
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危老條例)自106年公布實施,其中訂定施行3年的10%基準容積獎勵(時程獎勵)規範,將於今年5月11日到期,自5月12日開始施行8%時程獎勵,並逐年遞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