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囤房稅2.0」修法,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要求財政委員會,應併案排審時代力量所提出的「房屋空置稅條例草案」,在個人全國歸戶、多屋重稅、出租免徵與偏鄉免計等原則下,訂定由中央全國統一徵收的房屋空置稅,並表示,若中央不把囤房稅徵收權收回,只會成為地方討好地主建商的騙局。
囤房稅效應發威,包括台北市、桃園市、台中市等 10 縣市的囤房大戶今(2023)年收到稅單將會「非常有感」,據統計,這 10 縣市針對非自住家用房屋採差別稅率 (囤房稅),合計開徵件數共 47 萬 2472 件、開徵稅額合計約 66.4 億元;其中,有7縣市去年開徵囤房稅,據財政部統計,合計共約25.27萬戶受影響,稅額將增加12.59億元。
財政部自2021年啟動囤房大戶(持有非自住住宅十戶以上者)查核後,針對約1,006位包租公補課所得稅約1億元;今(2022)年則針對持有五戶以上者約7,700人擴大稽查,預計2023年底完成;而今年更有13個縣市適逢調整房屋稅基年度,在提高房屋標準單價方部份,彰化縣提升60%居冠軍寶座、嘉義縣提高46%位居第二、嘉義市提高28%居第三,其他如雲林縣、基隆市、新竹市、屏東縣、台東縣、南投縣則調高3.7~12.7%間。
去年因應立法院財政委員會立委賴士葆等人臨時提案,加強查核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租賃所得,查核方式是先發出輔導函,再進行查核,並依稅捐稽徵法規定,自動補報補繳者可免罰。財政部昨(14)日表示,去年針對持有十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的「囤房大戶」展開精準查稅,截至3月31日查核完成,查核的1,734件中,共1,006件為補稅案件,約近六成,補稅金額近1億元。財政部表示,自今年起已擴及持有五戶以上案件,約7,600件 ,防杜逃漏租賃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