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修正條文,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新法將包租業者應在簽約後30日申報租金納入實價登錄,最引發市場爭議。但有專家示警,包租業者的轉租物件通常租金會低於市價,因此一旦入法強制登錄實價,恐造成定錨效應、比價效應,助漲房租。
平均地權條例新制於今年7月施行,不只投資客退縮、影響買氣,同時也讓銷售業者更趨警慎,新制內容包括重罰炒作行為、預售屋與新建成屋換約轉售、建立檢舉獎金制度、預售屋解約申報登錄及管制私法人購屋等措施,都有嚴格規範,業者深怕一不小心違規就吃上罰單。然而,早在7月新制施行前,各地政府已經配合中央政策全面納管預售屋,進行多方稽查,為抑制房地產市場炒作、哄價行為,因此開出不少罰單。
近年發生多起建案發生爛尾樓事件。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指出,現行規定價金信託委託人是賣方而非買方,民眾預付的購屋款項恐付諸東流,呼籲修法將信託擔保的委託人改為買方,或是讓買方信託價金款項有優先受償權利,才能有效保障買主權益。
近期發生北市嘉源建設老董欠薪神隱,留下位於北投與大同區兩預售案,恐成爛尾樓,也被市府註記為「無法依約定完工」,讓民眾買預售屋的保障再被關注,內政部對此擬發出正式函令,變更預售屋履約保證制度,傾向工程進度興建到一定比率,才能動用信託資金,引發市場廣大討論,此舉是否能有效保障購屋者權益。
買房是人生大事,但消費糾紛也層出不窮,除了最怕買到爛尾樓外,據內政部統計房地產消費糾紛,以往「交屋延遲」糾紛每季平均約15、16件,但去年起暴增至每季超過30件,去年高雄預售建案即有建商未如期完工交屋,並且以「以原物料大漲」為由,要求每坪調漲3萬元才肯交屋,讓消費者急著求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