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 21 日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 5 條之 1 修正草案,規範公有房地除特定情形外,應一律參與危老重建案,而 3 種特定情形得排除公有財產管理規定,將大幅提升公有財產參與危老重建效率,保障國人居住安全。
年底之前,高雄捷運土地開發案再傳捷報,橘線O13大東站及黃線Y10站聯合開發2案完成評選,均由南部業者國城建設及高興昌鋼鐵公司合組聯盟取得投資權,高雄市政府認為,2案一舉標脫是自109年市府宣布聯開元年以來的最大收穫,將可為高雄捷運開發建設投注新能量。
「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危老條例增訂第5條之1草案」初審順利闖關,多項版本經併案協商後,最終均維持政院版本;政院版本附帶 3 項決議,未來公有財產原則參與重建,將不再受土地法等限制;也明定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查稅依據,出租給領取租金補貼的房客,房東不必再擔心遭查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囤房稅2.0」修法,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要求財政委員會,應併案排審時代力量所提出的「房屋空置稅條例草案」,在個人全國歸戶、多屋重稅、出租免徵與偏鄉免計等原則下,訂定由中央全國統一徵收的房屋空置稅,並表示,若中央不把囤房稅徵收權收回,只會成為地方討好地主建商的騙局。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排審囤房稅2.0修法,藍綠立委也聚焦非住家房屋囤房稅、建商寬限期如何合理訂定等議題。民進黨立委吳秉叡認為修法主要是落實居住正義,但卻也授權地方政府可對商辦、廠辦等非住家用房屋訂定差別稅率,看不出跟居住正義有什麼關係。
立法院財委會今(19)審議「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囤房稅2.0)」,各黨團及多位立委提出提高稅率,甚至6戶以上課徵10%等案,財政部強調必須要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