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囤房稅2.0」今日三讀通過,囤房大戶、持有多戶新屋、有大量餘屋的建商衝擊最大!房屋持有稅的遊戲規則除了非自住住家用房屋的稅率大幅拉高,從原本的縣市歸戶改為全國總歸戶,房仲業者即指出,房東成本增加後,通常不會選擇自行吸收,轉嫁房租、找老屋出租都將是解套方式。
立法院今(18)日針對囤房稅 2.0 召開黨團協商,最關鍵的囤房最高稅率等關鍵條文仍未有共識。預計 19 日在院會進行表決;以目前民進黨的人數優勢,預料將按政院修正後版本通過,囤房稅率將從現行最高 3.6% 調整至最高 4.8%,並採全國歸戶、全數累進。
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 16 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稅率、課稅級距仍是最大爭議點。新成屋採新標準單價試算,稅賦將增加 78%,等於一戶增加 2 萬多稅額;以行政院版本估算,多數非自住持有者每戶平均增加稅額 4300 元至 5000 元不等,朝野立委認為殺傷力不足,有立委認為財政部的稅率訂得太溫和,應該將稅率級距拉得更高,以達到減少囤房的目的。
囤房稅 2.0 修法 16 日送出立法院財政委會,財政部針對建商餘屋給予 2 年寬限期,據了解,若在一年內未銷售,擬給予單一稅率採2% ,一年到二年間採 2% 至 3.6%,並按照銷售比例、餘屋狀況來訂定差別稅率,不過,非自住住家稅率、房屋標準單價等關鍵條文,朝野未達成共識,因此保留院會協商。
「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危老條例增訂第5條之1草案」初審順利闖關,多項版本經併案協商後,最終均維持政院版本;政院版本附帶 3 項決議,未來公有財產原則參與重建,將不再受土地法等限制;也明定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查稅依據,出租給領取租金補貼的房客,房東不必再擔心遭查稅。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囤房稅2.0」修法,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要求財政委員會,應併案排審時代力量所提出的「房屋空置稅條例草案」,在個人全國歸戶、多屋重稅、出租免徵與偏鄉免計等原則下,訂定由中央全國統一徵收的房屋空置稅,並表示,若中央不把囤房稅徵收權收回,只會成為地方討好地主建商的騙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