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朝居住正義更進一步,財政部除了預告未來的全國一自住房屋優惠稅率的排富標準外,也公告擴大「豪宅稅」課徵範圍,下修豪宅定義門檻、擴及更多房屋,希望能將設算所得額更貼近實際所得。
新竹市一名李姓女子,父親已過世超過 20 年,從來不知道爸爸留下農地,也從未辦理繼承登記,直到收到欠繳地價稅逾 5 萬元後,才知道有筆土地未辦理繼承,但因李女領有身障冊且經濟拮据,平日僅以打零工維生,卻又捨不得老父留下的農地被法拍,因此新竹市稅務局主動協助採分期總稅,才讓李女保住祖產。
房地合一稅從105年實施,並給予自住客住滿6年,可享400萬元的免稅額,以及課徵10%優惠稅率,但也造成許多人誤會,專家表示,購買土地後,常有人以為只要持有期間超過6年,就可以主張400萬元的免稅額及10%的優惠稅率,其實誤會大了,恐怕這6年會空等一場。
「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危老條例增訂第5條之1草案」初審順利闖關,多項版本經併案協商後,最終均維持政院版本;政院版本附帶 3 項決議,未來公有財產原則參與重建,將不再受土地法等限制;也明定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查稅依據,出租給領取租金補貼的房客,房東不必再擔心遭查稅。
立法院財委會今(19)審議「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囤房稅2.0)」,各黨團及多位立委提出提高稅率,甚至6戶以上課徵10%等案,財政部強調必須要合宜。
為配合行政院院會通過的房屋稅差別稅率2.0方案(囤房稅),財政部日前預告修正「房屋稅條例」部分條文草案,就納稅義務人持有非自住非出租非繼承取得共有住家用房屋(即排除特定房屋)進行「全國歸戶」,調高其法定稅率範圍為2%~4.8%(原為1.5%~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