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院會26日三讀通過「公寓大廈管理條例」修正,主要增訂經認定有危險的公寓大廈,一律限期成立管理組織,中央並匡列經費補助地方政府辦理輔導工作,屆期經輔導仍未成立,每戶最高可處新臺幣20萬元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另授權地方政府可於必要時指定管理負責人,以強化公寓大廈的安全維護及管理。
立法院會26日三讀通過《建築法》第77條之1修正,新增原有合法建築物「構造」安全不符現行規定,經評估檢查應改善者,將強制要求改善及補強,違者可處6萬至30萬元罰鍰,以確保國人居住安全。
行政院會今(7)日通過《平均地權條例》修正條款,5大重點「限制換約轉售」、「重罰炒作行為」、「建立檢舉獎金制度」、「管制私法人購屋」、「解約及申報登錄」都有明文規定罰則,其中較具認定爭議的有限制換約轉售與管制私法購屋部份,內政部也列舉排除條款,未來三讀通過後將盡快實施,預期未來對於市場亂象有可能降低。
豪宅頂級客買房出手就是豪氣!儘管央行針對購買高價住宅貸款,已雙雙降至4成,也無寬限期,但今年實價登錄中,已揭露的12筆北市億元豪宅交易,除了總價驚人,更有7筆是無貸款買進,藝人周杰倫所居的「和平大苑」,今年1月27樓戶,就以每坪173.33萬元現金買進,成交總價達2億1556萬元。
內政部23日擴大預售屋聯合稽查行動,結合全國19個縣市政府(不含離島縣市)及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公平交易委員會、地區國稅機關同步辦理,共稽查57個建案。稽查初步發現有40個建案涉有違規情事,內政部已要求縣市政府應儘速從重處罰,且不排除再次發動擴大稽查。
有鑑於地上權住宅已成全球居住新趨勢,台灣發展地上權雖已行之有年,卻受限於民眾觀念與法規上的不夠完備,至今仍還尚未成熟。然而,地上權產品雖然沒有土地的所有權,卻因地價負擔相對便宜,擁有價格遠低於同路段行情的優勢,由政府帶頭發展地上權,不失為解決當前高房價問題的一帖良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