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協商囤房稅 2.0 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財政部提出的課稅基準須經過立法院討論,若年底前立法院三讀通過,政策將於明年 7 月實施,後年 5 月繳房屋稅時適用。
全球政經局勢動盪、高通膨已成常態,再加上國內政策性打房,衍生出資金出國潮,高資產族群湧現「資產遷徙」、「資產配置」與「財富永續傳承」三大需求,而為子女留學鋪路,熱錢移動至海外置產,竟恰巧滿足這三大需求,「以房養學」在富人圈蔚為風潮。
房屋稅條例修正草案 16 日在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初審通過,稅率、課稅級距仍是最大爭議點。新成屋採新標準單價試算,稅賦將增加 78%,等於一戶增加 2 萬多稅額;以行政院版本估算,多數非自住持有者每戶平均增加稅額 4300 元至 5000 元不等,朝野立委認為殺傷力不足,有立委認為財政部的稅率訂得太溫和,應該將稅率級距拉得更高,以達到減少囤房的目的。
囤房稅 2.0 修法 16 日送出立法院財政委會,財政部針對建商餘屋給予 2 年寬限期,據了解,若在一年內未銷售,擬給予單一稅率採2% ,一年到二年間採 2% 至 3.6%,並按照銷售比例、餘屋狀況來訂定差別稅率,不過,非自住住家稅率、房屋標準單價等關鍵條文,朝野未達成共識,因此保留院會協商。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審查「囤房稅2.0」修法,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要求財政委員會,應併案排審時代力量所提出的「房屋空置稅條例草案」,在個人全國歸戶、多屋重稅、出租免徵與偏鄉免計等原則下,訂定由中央全國統一徵收的房屋空置稅,並表示,若中央不把囤房稅徵收權收回,只會成為地方討好地主建商的騙局。
立法院財委會今(19)審議「房屋稅條例修正案(囤房稅2.0)」,各黨團及多位立委提出提高稅率,甚至6戶以上課徵10%等案,財政部強調必須要合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