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住宅」可不可行? 專家:不如把只做半套的社宅好好管理

「使用權住宅」可不可行? 專家:不如把只做半套的社宅好好管理

「使用權住宅」可不可行? 專家:不如把只做半套的社宅好好管理

最低20年「使用權住宅」可行? 專家:不如把只做半套的社宅好好管理

高房價難解 為了讓年輕人住得起、買得起房 新內閣著手規劃「使用權住宅」(圖/記者洪麗馨攝)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洪麗馨/台北報導


為落實居住正義,新內閣著手規劃「使用權住宅」,以低於市價、至少有20年使用權的方式,滿足年輕人居住需求,對此,專家紛紛提出建言,認為政策應有完整的配套,否則一樣淪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指出現有的社宅、合宜宅只做半套,就應該要好好管理,讓住者有其屋。


台灣高房價問題難解,為了讓年輕人買得起房,新內閣拋出「使用權住宅」提案,國產署預計盤點約300坪土地,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讓住戶長期居住,而此政策一拋出,即引起市場熱烈討論。


房市專家、消基會董事暨房委會委員張欣民表示,這個政策是不錯的想法,讓民眾多一個居住的選擇,但實務上如何滿足市場需求,相關的配套如申請的門檻、土地、能興建的數量、營建的資金從何來,會不會排擠其他既有政策資源,這些都是需要一併考量,因此真正要落實了話,也並非短時間能看到成效的。


張欣民建議,政府的房市政策應該要有完整的一套規劃,而不是淪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在資源有限下,新舊政策恐怕會互相排擠,而像新加坡的組屋模式,更早在1960年代就開始推動了,早已有他山之石可以參考。


愛山林建設總經理張境在也直言,這種沒有建物、土地所有權的概念,全台灣能接受的大概只有5%,花了錢無法傳承給後代子孫居住,因此與其再推動新的政策,不如好好管理現有的社宅、合宜宅,就應該要像台灣的健保制度一樣,真的照顧到全民,政府就是沒有保障到人民基本的居住權,才會有這麼多反彈。


張境在認為,比較可行的作法,應該是將現有規劃中的社宅、合宜宅多蓋一點,並且現在政府只有做半套,在出租出售後仍需要管理,針對違規使用要有制度法源可管,而不是像先前抽中了國宅、合宜宅,過了幾年後就可以販售回自由市場買賣,讓抽中的人就像中樂透,而真正有需要的人也難受到幫助,衍伸爭議,就應像新加坡組屋一樣,只能賣回給政府,政府有一套計算方式,依折舊與市價波動的價格,再來賣給下一個有需求的人。


房產趨勢專家李同榮也直批,租不起問題不優先解決,妄談買得起政策,只會本末倒置、緣木求魚,排擠只租不售社會住宅,演變成慢性助炒房惡果,區區300坪就推使用權住宅,簡直是選前的一場秀,他說,此時拋出此政策,只是政府為了挽回流失的年輕人選票、掩蓋社會住宅政策無法兌現的缺失,以及彌補國產署近年大量標售公有土地以致間接炒高地價的惡果。


李同榮指出,推動「使用權住宅」之前,應先有完善配套規劃,不宜從「政治面」、「選舉面」角度考量,否則將會演變成慢性助炒房惡果,預期會面臨三大嚴重缺失,一、租不起,妄談買的起,二、「使用權住宅」數量有限,杯水車薪,只是秀一場,三、把有限資源用在「使用權住宅」,相對排擠社會住宅,等於慢性助炒房。也提醒政府,年輕人最需要的低總價產品仍持續走揚,核心問題就是低總價市場無論是交易或租賃都永遠處於供需失衡狀態,這問題不解決,房價再跌多少都與年輕人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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