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房價高漲和地價的上揚,許多民眾在購房時面臨巨大的經濟壓力,民眾逐漸買不起房,慢慢轉向地上權,現在內政部又提出了「使用權住宅」方案,由國家住宅及都市更新中心(國家住都中心)主導,透過長期租賃的方式,提供給有住宅需求的民眾一個更具彈性、成本較低的居住選擇。
近年來,台灣房價居高不下,尤其在都會區,年輕人和低收入族群面臨嚴峻的居住壓力,為解決這一問題,內政部推出「地上權住宅」,試圖以較低價格提供民眾一個進入房市的途徑,儘管地上權住宅以市價的 5 到 7 折售出,50 至 70 年的使用期限仍被認為過於昂貴,且最終住戶仍可能面臨居住權喪失的風險。
台灣高房價問題難解,過年前新內閣拋出「使用權住宅」提案,國產署預計盤點約300坪土地,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讓住戶長期居住,媒體也大肆報導。內政部今(7)日澄清「使用權社宅」並非既定政策,勿以訛傳訛。
為落實居住正義,新內閣著手規劃「使用權住宅」,以低於市價、至少有20年使用權的方式,滿足年輕人居住需求,對此,專家紛紛提出建言,認為政策應有完整的配套,否則一樣淪為頭痛醫頭、腳痛醫腳,也指出現有的社宅、合宜宅只做半套,就應該要好好管理,讓住者有其屋。
為實現居住正義,內政部將結合財政部、金管會等跨部會推出使用權宅的住宅新選項。據財政部透露,已在盤點面積1,000平方公尺(約302.5坪)以下的地上權土地,考慮由政府興建使用權概念的住宅給一般民眾,但因涉及住宅法修訂,農曆年後內政部會找跨部會討論。未來興建完成,不是出租、也不是出售,是一種使用權付費概念。知情人士透露,會明訂最低使用年限,但不會限制最長年限,至於付費機制,目前已在規劃中。
眾所矚目的《平均地權條例》修法,立法院程序委員會今(3日)日排定9日到13日的院會議程,已將此修正草案列為討論事項,下周可望能在立院三讀通過,而私法人購屋許可是否排除將成為關注焦點,對於修法不動產全聯會也提出建言,希望政府提出的居住五支箭,應該以穩定市場為優先,而不是集體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