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購屋是一項人生中的大事,買賣過程中的稅金分擔與契約明訂是保障買賣雙方權益的關鍵!土地增值稅、契稅、登記費等稅費應由誰負擔,需在契約中清楚載明,並按時辦理產權移轉登記,避免後續爭議。
近日善化區出現一起透天預售(集合農舍)案,在108年推案後,大約2個月完銷,本來預定112年6月交屋,沒想到至今基地仍然是一片草地,今日該案已購住戶偕同副議長林志展及議員李文俊、周嘉韋等,共同召開公聽會,針對此案與建商進行協調。
想要有一個家是許多民眾辛苦工作的目標之一,有些人看了令人心動的銷售廣告,到建案接待處洽詢,但因屬預售屋尚未興建,不知如何確保自己權益,專家建議應先查看是否有建造執照,及考慮夾層屋是否合法及公共設施、陽台所佔坪數的比例等,才不會吃虧買到不適合自己的房子。
最近最熱門的日劇「地面師」,講述詐騙集團用假的資料騙人購買房屋,台灣警方近期也查獲詐騙集團詐騙不動產的案件,事實上民眾買賣房屋,除了可以委任地政士(代書)外,了解相關的買賣房屋流程,也是確保自己的權利,避免遭「地面師」詐欺。
很多人去看了預售屋,一時心動就付了定金,但後來反悔不想履行簽訂買賣契約,是否可要求退還?引發許多爭議,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契約之審閱期間至少5天,但有許多銷售人員以話術在其提供的定型化契約書記載,已確實了解契約無須審閱期,也因此契約就生效了,到時不買房,定金恐無法拿回。
民眾在租屋簽約時應該先與房東商量電費的收費標準,也要將協議好的約定白紙黑字寫在於契約書內,有獨立電表可以約定由租房的民眾自行向台電繳納,但如果是租用雅房或套房者,雖然每個房間有獨立分電表,但卻是各個房間及公共區域用電,例如水塔的抽水馬達、電梯間、走道等的總額,對電費之計算方式有爭議時可向消保管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