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於 113 年 9 月 20 日對金融機構辦理不動產抵押貸款業務規定進行調整,並針對繼承房產的新規定引起廣泛關注;規定顯示,若名下房屋因繼承而取得,並且沒有貸款記錄,則該房屋將不計入房貸及房屋數目,繼承房屋的個人在符合條件的情況下,依然可以申請首購優惠貸款及享有寬限期。
隨著大學開學季的來臨,學生租屋問題再度成為社會焦點。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在今年5月至6月間針對全國56所大專院校周邊的100份住宅租賃契約進行查核,結果顯示有228項次不符合「住宅租賃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的規定,整體不合格率高達15.2%。這一數字引發了廣泛關注,尤其是對於學生的租屋權益保障。
很多人去看了預售屋,一時心動就付了定金,但後來反悔不想履行簽訂買賣契約,是否可要求退還?引發許多爭議,根據消費者保護法規定,契約之審閱期間至少5天,但有許多銷售人員以話術在其提供的定型化契約書記載,已確實了解契約無須審閱期,也因此契約就生效了,到時不買房,定金恐無法拿回。
房市全台熱絡,即便股市一時綠油油也難以阻擋買房保值心態,正因如此而產生許多不動產交易亂象,包括看房要先付訂金、排隊預約等狀況,都讓消費者易出現恐慌心態,加速亂象產生。
近日有媒體報導指出,電費上漲的負擔將由房東轉嫁至租客。內政部特此發表聲明,呼籲房東勿將電費上漲的壓力轉嫁給租客,應共同承擔電費調漲的影響,以維護租賃市場的公平與穩定。
法制處進一步說明,不少建案採取「同業連帶擔保」的方式,且實務上常見擔保者與被擔保者屬關係企業或同一集團,因彼此間具一定關聯性,倘被擔保者發生問題,擔保者的保證能力亦可能連帶受到影響,故消費者購買前必須多注意詢問該等同業間的關聯,慎選信譽優良的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