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議會近日三讀通過「台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草案」修正案,其中著墨較多在於調降建設公司「囤房稅」稅率,針對建商待銷售房屋的稅率進行調整,將1至2年、2至3年的稅率,從原本的2.4%和3.6%分別降至2.2%和2.8%。其餘持有時間依市府版通過,持有1年內為2%,3~4年內3.6%,4~5年內4.2%,5年以上為4.8%。
新北市議會今審議通過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9月1日正式上路,持有3戶以上非自住房屋者,每戶稅率提高至3.6%。房市、不動產專家表示,立法後恐讓房東轉嫁給租屋者,預期租金將有一波漲幅。
新北市政府於29日市政會議通過「新北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將於近日送請市議會審議。今日通過之修正草案,主要係針對轄內持有2戶以上非自住住家用房屋之多屋族,按其持有房屋數量及目的,採差別稅率課徵房屋稅,以避免囤房,保障市民居住權益及維護租稅公平。
考量囤房稅衝擊層面廣,財政部已確定不針對囤房稅修法,而是交由地方政府自行決定,然而,台中市政府今日拍板定案「台中市房屋稅徵收率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不僅持有4戶以上將被課以3.6%最高稅率,針對預售建案的3年銷售期大限也未放寬,有業者認為,在中央打房、地方加稅的雙重夾擊下,將對中小型建商帶來莫大衝擊,呼籲市府能再審慎評估。
政府打房手段不手軟,近期「囤房稅」被在野黨團均列本會期優先法案,但財政部考量對持有多屋者訂定全國一致差別稅率衝擊層面甚廣,且易衍生爭議,決定不推動囤房稅修法。不過,將督促各地方政府合理評定房屋稅稅基及徵收率,合理化房屋稅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