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統計,全台灣實際租屋人口可能突破300萬,對於租屋族來說與房東簽約後,如果要提前解約,怎樣才不會被索討費用,是許多人關注焦點;依據法令規定,租屋的人如果因疾病、意外產生有長期療養之需要,或修繕之必要但房東不修理等,可免付房東任何錢,提前終止租約。
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今(11)日審查國民黨團及國民黨立委牛煦庭、黃建賓等人提案《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將政府已掌握的「代管」資訊公開透明,並由政府逕行實價登錄。內政部長劉世芳於口頭報告時表示,若全面實行實價登錄,將對租賃雙方及整體租屋市場可能造成影響或衝擊, 建議現階段不宜全面推動。
本週(11)四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將審議修正《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的提案,今天由幾位立法委員和公民團體共同召開記者會,強調此修法的重要性,並提出具體建議。出席記者會的有國民黨立委黃建賓、羅智強、徐巧芯、牛煦庭,以及民團代表。
電費自 4 月 1 日起調漲,造成許多租屋族憂心將連帶造成房東藉機調漲租金或超收電費,新北市地政局表示,在契約期間,房東不得藉任何理由調漲已經約定好的房租或電費,若遇到相關情況,房客不但可以拒絕支付,還可向地政局或消保機關申訴。
租賃住宅市場發展及管理條例部分修正條文,9月1日起正式實施;其中新法將包租業者應在簽約後30日申報租金納入實價登錄,最引發市場爭議。但有專家示警,包租業者的轉租物件通常租金會低於市價,因此一旦入法強制登錄實價,恐造成定錨效應、比價效應,助漲房租。
為提升國有財產運用效能,財政部國產署釋出國有非公用不動產使用權進行標租,來達成活化利用,增加國庫及促進經濟發展。包括建立標租光電、標租文資及國有房地包租3項機制,結合民間資源共同活化利用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另外,上半年度將辦理首批國有房地包租公告作業,預計推出30戶,可望3月公告招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