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2023)年《平均地權條例》上路,其中私法人購屋採許可制,對豪宅買氣大傷,先前立委踢爆有一人公司假借員工宿舍名義購置豪宅,讓內政部再度預告,未來針對私法人購屋,將有三大限制。
內政部召開第 14 次住宅審議會議,拍板 4 大措施,未來社宅依中古屋估價,租金採「收入、身分別」雙軌並行,後續國土管理署將就草案內容,邀集各地方政府進一步研商確認。
內政部將提出社宅租金分級收費草案,今天在內政委員會不少委員都針對「身分別」與「所得別」的判別與實際實行有高度的討論。今天不分藍綠白,各立委都表明希望內政部可以給出明確的訂定方式,不要讓民眾感覺到制度的混亂。
內政部頒布的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決議以「身分」作為社宅租金標準,但多家社福團體認為,沒有考量到民眾收入和經濟負擔,今(20)日台北市府建議採目前臺北市現行的「所得分級」收費方式,避免影響社宅承租戶權益並可妥適照顧邊緣弱勢族群及低薪青年。
今(2024)年二月,內政部邀集地方政府召開「社會住宅租金分級收費原則(草案)」研商會議,決議以「身分別市價打折」作為社宅租金標準,並預計 7 月前正式實施。
民進黨立委黃捷今質詢內政部長林右昌,內政部修訂住宅法、平均地權條例,協助政府取得土地蓋社宅,對於社宅租金的基準為市價 8 折出租,但收費分級卻沒有全國統一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