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有民眾向聯上建設購買預售屋,被通知延後2年交屋,與建商經多次協調無解,憤而向消保官投訴的案件,目前還在持續延燒中。內政部表示,建商這種作法已違反預售屋買賣定型化契約規定,建商興建預售屋建案如有發生超過完工期限但未完工之情形,應依規定給付買方遲延利息。如超過3個月仍未完工,買方並可主張解除契約,賣方應同時賠償違約金。
在外租屋的民眾,一定遇過房東不提供傢俱或只提供少數傢俱,甚至是租客得自備傢俱等狀況,對於租屋族來說,傢俱等於是一筆額外的支出,不過,現在只要預計在土城明德、三重五谷王等兩處青年社會住宅租房的民眾,新北住都中心特別與系統傢俱廠商合作,將優先試推可自由選配的「傢俱租賃」服務,不僅讓租客省下挑選傢俱的時間與精力,更能夠享受全新傢俱的舒適感。
根據房仲網路調查,近9成民眾在購屋經驗上遇過「屋況瑕疵」問題,為了保障消費者交易安全,台灣房屋集團和臺灣產物保險,首創推出「不動產經紀業專業責任保險」,只要交易過程若因業務疏失、疏漏,致坪數登載有誤,或因查證不確實等錯誤資訊,率先投保最高額3億元的服務責任保障。
租客一直是租屋市場最弱勢的一群,租賃房屋如果想調降租金,可以隨時向房東提出要求嗎?房地產專家表示,是否仍在租約期間才是關鍵,租約期間內,得看房東是否同意調降,但若租約已過而仍在租,那麼即使房東不願調降,也可以請法院進行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