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早期只有農民可以買賣農地,但2000年修法後一般民眾也可以買賣農地,不過要申請建造農舍具有農民資格,且該農業用地之所有權人,該地為農地使用,未經申請興建農舍者。
立法院 21 日三讀通過「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第 5 條之 1 修正草案,規範公有房地除特定情形外,應一律參與危老重建案,而 3 種特定情形得排除公有財產管理規定,將大幅提升公有財產參與危老重建效率,保障國人居住安全。
「住宅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危老條例增訂第5條之1草案」初審順利闖關,多項版本經併案協商後,最終均維持政院版本;政院版本附帶 3 項決議,未來公有財產原則參與重建,將不再受土地法等限制;也明定租金補貼資訊不得做為查稅依據,出租給領取租金補貼的房客,房東不必再擔心遭查稅。
根據內政部統計,2022年底有76萬451筆、面積1萬7千多公頃,相當於111個信義區的土地,建物則有3萬798棟,面積約64萬坪,土地總價值高達4,800億元;這些土地及建物,經政府列冊管理15年後,仍未辦理繼承登記,將由國產署署依法公開標售。
行政院今通過內政部所提出的「住宅法、危老建築條例」兩大修正草案,內政部所提重點包含將擴大公益出租認定範圍,與養育未成年子女人數限制以及放寬危老重建條件,讓法條更具人性化,並加速危老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