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第七波選擇性信用管制,其中一項引發爭議的「名下有房產者,若購買第一戶不再享有寬限期」,新規定引發社會熱議,更許多民眾擔憂,沒有寬限期的情況下,將無法承擔購房貸款壓力,尤其是那些已經繼承房產的購屋族,更擔心無力負擔未來的房貸。
近期新北市樹林驚爆爛尾樓,沅臻建設預售案「凱旋大苑」建商宣告解散,雖然外傳「寶嘉聯合開發」將接手續建,不過由於房市反轉,市場認為「凱旋大苑」爛尾樓只是冰山一角,未來還有許多未爆彈出現。
預售屋買賣風險太高,盼增加管理法規並加強信託專戶管理,讓消費者更有保障!消基會 4 日舉行「不動產高峰論壇」,由於近期陸續發生的「爛尾樓」案件熱烈討論,會中管理預售屋的「建築經理業(建經業)」需要訂定管理辦法,以確保預售屋交易履約完整。
全球房市不平靜,建商掀起倒閉潮,接著下波就需解決隨之而來的爛尾樓問題,而台灣建商體質相對良好,不過近年也有三大爛尾樓事件,包括中和「青慕淳」案、樹林「凱旋大苑」案、北投「泊山妍」案,專家指出現行履約保證是保證銀行債權優先取回,消費者往往是最後順位,地主戶更是有去無回,因此微調應記載事項有其必要性。
近年發生多起建案發生爛尾樓事件。消基會董事長吳榮達指出,現行規定價金信託委託人是賣方而非買方,民眾預付的購屋款項恐付諸東流,呼籲修法將信託擔保的委託人改為買方,或是讓買方信託價金款項有優先受償權利,才能有效保障買主權益。
近期發生北市嘉源建設老董欠薪神隱,留下位於北投與大同區兩預售案,恐成爛尾樓,也被市府註記為「無法依約定完工」,讓民眾買預售屋的保障再被關注,內政部對此擬發出正式函令,變更預售屋履約保證制度,傾向工程進度興建到一定比率,才能動用信託資金,引發市場廣大討論,此舉是否能有效保障購屋者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