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3 震後重建啟動 花蓮紅單戶每坪補助 15.3 萬搶救家園
花蓮地震受災戶重建補助方案獲行政院核定,補助比例達 85%,每坪最高補助 15.3 萬元,總經費 13.6 億元,預計惠及約 400 戶紅單受災戶。
富比士地產王記者鄭志宏/台北報導
花蓮縣政府今(20)宣布 0403 地震受災戶的重建補助方案已獲行政院核定,補助比例高達興建成本的 85%,每坪最高補助 15.3 萬元,總經費達 13.6 億元,預計惠及約 400 戶紅單受災戶。
花蓮縣政府在縣長徐榛蔚的領導下,與立法委員傅崐萁攜手,成功爭取行政院核定「0403花蓮地震」紅單受災戶重建補助方案。該方案補助比例高達興建成本的85%,每坪最高補助 15.3 萬元,總經費達 13.6 億元,預計協助約 400 戶紅單受災居民重建家園。
行政院 11 月 18 日正式核定此重建補助方案,補助對象為經認定屬紅單且經強制拆除之合法自用住宅所有權人。非自用住宅、民宿、出租住宅、飯店、商場及餐廳等商業及工廠建築則不在補助範圍內。
補助金額以每坪興建成本的 85% 計算,最高每坪補助 15.3 萬元。補助款項將分期撥付,第一期於個案申報開工時撥付 60%,最後一期於領得使用執照時撥付。方案期程自 2024 年起至 2027 年止,總經費 13.6 億元,視重建進度需要,計畫期程可延長。
花蓮縣政府表示,針對弱層補強部分,經內政部委託國家地震中心訂定「耐震弱層補強設計手冊」,公寓大廈建築物每棟補助經費提高至450萬元,連棟式透天住宅建築物每棟補助經費50萬元。民眾申請私有建築物弱層補強,須先進行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若危險度總分大於30分者即符合補助規定,若大於45分者,補助比例最高可達85%,住戶僅需負擔15%。截至目前,花蓮縣累計共49棟建築申請弱層補強經費。
傅崐萁指出,地震帶來的不僅是物理建築的破壞,也影響到災民的心理安全感與社會凝聚力。此次重建補助方案的落實,不僅幫助災民重新安置家園,更彰顯了地方政府對災後重建的責任感,同時提升了人民對政府的信任度。中央政府回應地方民意訴求,兼顧政策延續性,這樣的合作模式值得借鑒,進一步完善公共治理體系,增進社會福祉。
補助金額將依重建方式而定:
- 都市更新或危老條例重建:平房每坪補助 5.56 萬元,六樓以上建築每坪最高補助 12 萬元,單戶最高補助 30 坪,即 360 萬元。
- 原地原容積興建:1 至 3 樓每坪補助 10.57 萬元,4 樓以上每坪補助 15.3 萬元。
申請流程如下:
1. 申請建造執照:受災戶需取得建造執照,並申報開工。
2. 提出補助申請:起造人需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向花蓮縣政府申請補助。
3. 審查與撥款:經縣政府審查核准後,補助款將分期撥付:
- 第一期:領得建造執照並申報開工時,撥付補助金額的 60%。
- 最後一期:領得使用執照時,撥付剩餘款項。
此外,針對建築物耐震補強,內政部委託國家地震工程研究中心訂定「耐震弱層補強設計手冊」,提供補助:
- 集合住宅:每棟最高補助 450 萬元。
- 透天住宅:每棟最高補助 50 萬元。
申請者需先進行建築物耐震能力初步評估,若危險度總分大於 30 分,即符合補助資格;若總分大於 45 分,補助比例可達 85%,住戶僅需負擔 15%。
補助方案的實施,將為受災居民提供實質的重建支持,協助他們早日重建家園,恢復正常生活。